山東淄博市民王某敘,經營著一個小的日用品商貿公司,因為幫朋友轉了一筆賬,他卻被判了洗錢罪。
這還要從兩年前說起。當時,找王某敘轉賬的是他的朋友韓某軍,這位韓某軍是當地婦幼保健院的一名干部。王某敘表示,有一天韓某軍找到自己,稱要用自己的銀行卡,當時心里猶豫了一下,但是關系都挺好,沒多想就把銀行卡給了韓某軍。
當天下午,王某敘的這個銀行賬戶上轉來了50萬元人民幣,隨后,王某敘按照韓某軍要求,把這50萬元又轉給了韓某軍指定的另一個賬戶。之后他很快就忘掉了這件事。
2021年,韓某軍貪污受賄事發。辦案組追蹤的資金流向顯示,韓某軍為掩人耳目,讓行賄人把50萬元行賄款打到朋友王某敘賬戶上,隨后讓王某敘再轉到他妻子汪某的賬戶上。在韓某軍被留置之后的第二天,他的妻子就將這50萬元資金換作美元匯往了境外。
確認這筆賄款后,檢方對韓某軍妻子及王某敘一并提起洗錢罪起訴。
淄博市臨淄區人民法院認為,被告人王某敘明知是他人受賄犯罪所得,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,通過轉賬協助轉移資金,其行為已構成洗錢罪。因其有自首情節從輕處罰,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五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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